中新網吉林新聞3月22日電 (譚偉旗 李升衍)近日,柳河縣人民法院調解一起因私家車與出租車相撞引起的出租車停運損失賠償的案件。
據悉,申請人梁某(化名)駕駛出租車經過某村莊時,被申請人秦某(化名)駕駛私家車從側面村道中駛出,雙方剎車不及,兩車相撞。雙方未報警自行協商后將出租車送往汽車修理廠維修7天。
梁某要求秦某按“交通運輸行業(yè)倉儲郵政職工”的標準賠償損失。而秦某認為對方也有責任,且按“交通運輸行業(yè)倉儲郵政職工”的標準賠償損失不符合實際。
見此情形,調解員立即對雙方進行勸導,穩(wěn)住雙方當事人的情緒,并耐心地向雙方當事人解釋相關法律規(guī)定,根據雙方的陳述和現場照片,劃分了責任,詳細說明了出租車司機與“交通運輸倉儲郵政行業(yè)職工”中司機的區(qū)別。
調解員說,按“交通運輸倉儲郵政行業(yè)職工”中的司機的誤工費標準要求賠償出租車司機的停運損失,與當地正常情況下出租車每日必定的可預期的運營收入有一定差距,顯然有悖公平。通過向當事人詳細地釋法明理后,雙方情緒逐漸穩(wěn)定了下來。
最終,秦某主動認錯,當即緩和了現場緊繃的氣氛。梁某見狀,馬上表示可以按能夠最大程度地貼近出租車司機所遭受的真實損失的最佳方法計算出租車運營收入,自己愿意適當做出讓步。經過調解員的努力,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
一直以來,該院訴前調解員在調解糾紛時,始終堅持對當事人說明白法理、講清楚情理,嚴格調解與靈活處理相結合,從源頭化解矛盾,努力做到小事不擴大,大事不激化,促使案結事了。(完)
(來源:中新網吉林)
(編輯: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