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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賓館房間內死亡!白河林區(qū)法院:賠償!
發(fā)布時間:2023年09月04日 10:34 來源:中新網吉林 編輯:王思博

  中新網吉林新聞9月4日電 (譚偉旗 楊剛)近日,白河林區(qū)基層法院收到了當事人通過郵寄送來的一面錦旗,以表達對該院、法官高效審理案件、熱心服務的工作作風及認真負責態(tài)度的由衷感謝和充分認可。

  據(jù)悉,2021年8月,陳某到長白山管委會出差,入住被告經營的賓館。次日,原告(陳某家屬)接到公安局電話,稱陳某在賓館房間內死亡,經法醫(yī)鑒定,陳某系觸電身亡。被告作為賓館經營者,有義務確保賓館各項設施的使用安全。被告未盡安全保障義務,應當承擔全部侵權責任。故原告作為陳某的近親屬,將被告訴至法院。

  該案立案后,承辦法官對案件進行了認真分析,在依法辦案的同時,詳細了解雙方爭議焦點。 此次事故造成陳某死亡,不僅給陳某家庭帶來了沉重的經濟壓力,還有精神上的嚴重打擊。

  案件審理過程中,為了減少對陳某家屬精神上的二次傷害,同時,減少雙方訴累,使原告盡快得到賠償,承辦法官主動聯(lián)系二被告,開展大量調解工作。

  因賓館是多次轉包,賓館實際經營著和賓館所有者并非同一人,承辦法官在二被告的責任劃分上犯了難,經過專業(yè)法官會議共同研討,法官們一致認為二被告應共同承擔責任。

  經該院依法審查認為,二被告均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應當共同承擔責任。承辦法官以事實為依據(jù),以法律為準繩,最終判決二被告賠償原告各項錢款。

  面對當事人的感謝,承辦法官表示,作為一名法官,自己只是做了分內之事,今后還將一如既往的不負憲法和法律賦予自己的職責,不負做法官的初心和使命。

  今后,該院將繼續(xù)將繼續(xù)堅守司法為民的初心,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同時,也感受到司法為民的溫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