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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林區(qū)法院:跑分阻斷回家“路”
發(fā)布時間:2024年02月01日 13:53 來源:中新網吉林 編輯:王思博

白河林區(qū)基層法院/供圖
白河林區(qū)基層法院/供圖

  中新網吉林新聞2月1日電 (譚偉旗 臺益奎 劉雪飛)近日,白河林區(qū)基層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案件。審理過程中,12名被告人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自愿認罪認罰。

  據(jù)悉,2022年11月,被告人陳某某與在逃人員李某通謀,由陳某某組織團伙提供銀行卡,通過手機APP紙飛機聯(lián)系“跑分”并在銀行ATM機取現(xiàn),并無折轉存到李某指定的銀行卡內,約定獲利百分之八。

  至11月底,被告人陳某某畏罪退出該團伙,期間陳某某提供的銀行卡已累計接受違法資金并獲利;王某、于某接手陳某某的“跑分”資源,繼續(xù)組織人員以上述方式“跑分”,直至2023年4月,其他團伙成員累計接受違法資金進行取現(xiàn)轉存并獲利。

  經該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某、于某、王某、李某、宋某、錢某、牛某、安某、張某1、張某2的行為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對10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拘役、有期徒刑二個月至二年三個月不等并處罰金;被告馮某、邱某的行為已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對2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拘役二個月、三個月并處罰金。

  法官介紹,“跑分”是指專門利用銀行賬戶或者第三方支付平臺賬戶為他人代收款,再轉賬到指定賬戶,從中賺取傭金的行為。作為一種新型犯罪形態(tài),其具有將資金分散、匿名交易的特點,因此被用于黑灰資金的流轉,與電信詐騙、網絡賭博等犯罪活動密切相關,可能構成非法經營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洗錢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還可能構成詐騙罪、賭博罪、開設賭場罪等上游犯罪的共犯。

  法官提醒,賺錢養(yǎng)家,是每個成年人的責任,但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奉勸那些妄想“天上掉餡餅”“一夜暴富”的人們,只有通過自己勤勞的雙手加上辛勤的汗水賺來的錢財,花起來才舒心,才安心。不要輕信不勞而獲的花言巧語,否則一旦觸碰法律的高壓線,必將粉身碎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