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農安縣人民法院受理一起案件。據(jù)悉,蔡某(原告)與郭某(被告)因欠款糾紛訴至法院,案件經承辦法官趙浩然調解,雙方達成和解協(xié)議,約定郭某于近期償還全部欠款。
在雙方約定還款期間,郭某再次到法庭找到法官。原來,案件受理后,經蔡某申請,法庭凍結郭某名下銀行卡一張,導致郭某無法通過被凍結銀行卡償還銀行貸款,即將面臨征信危機。
但由于開發(fā)商原因,郭某此處房產遲遲未辦理登記手續(xù),無法提交權屬證明,一時之間,無法辦理擔保。
法官了解后,為了不影響郭某征信,對其以后生活造成不良影響,先后前往房屋產權管理中心、當?shù)卣{查,證實該房屋確有擔保資格。
隨后,法官順利將擔保房產進行了查封,并解除了對郭某名下銀行存款的保全措施,其銀行卡得以恢復使用。幾天后,郭某為承辦法官送去錦旗。(劉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