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吉林新聞9月6日電 (譚偉旗 陳艷杰)近日,柳河縣人民法院孤山子法庭成功調解一起土地承包糾紛案件,由此牽扯出的老人贍養(yǎng)問題也得到妥善處理,父子二人冰釋前嫌,再續(xù)親情。
據悉,趙某于2018年將自家承包地轉包給同村村民李某,雙方約定每畝價格,每年3月一次性給付。后因趙某80歲高齡,故與李某約定每年的承包費轉交給趙某的兩個女兒,一直到2023年李某都按約定數額給付了承包費。但今年的承包費卻遲遲沒有交給趙某。
趙某、趙某妻子都年事已高,最近趙某妻子又生病住院,急需錢治病,于是趙某多次向李某索要承包費,李某均以趙某兒子不讓把承包費給趙某為由拒絕給付。無奈,趙某一紙訴狀將李某告上法庭。
收到案件后,調解員立即聯系趙某和李某到法庭進行調解。在雙方交談中得知,原來李某不給錢是有難言之隱的。趙某兒子在國外曾給李某打電話,告知李某承包的土地,其實從2016年開始就轉交給趙某兒子種了,并且把當時趙某轉給趙某兒子種地的協議轉發(fā)給李某,要求李某把承包費交給自己,并警告李某若是不給錢,將來會找他算賬。李某怕趙某兒子回國真的打擊報復,不敢輕易得罪,因此遲遲沒給趙某承包費。
趙某本以為李某又像往年一樣找借口搪塞拖延給付承包費,沒想到真的是兒子從中作梗,才使得今年承包費遲遲沒有給付。
得知事情根本原因,調解員讓大爺當場連線趙某兒子,把其母親生病的事也一一告訴他,讓他知道沒有進行贍養(yǎng)義務,轉包合同就沒有效力,不但這筆承包費他沒有權利收,他還要承擔雙方父母贍養(yǎng)費。
經過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的勸導,趙某兒子終于承認土地承包費不應該由自己收,并且答應和兩個姐姐一樣每年給趙某贍養(yǎng)費,住院醫(yī)療費由三姐弟共同承擔。
至此,承包費如愿地交到了趙某的手中,一起土地糾紛引發(fā)的贍養(yǎng)案件,也一并圓滿化解。事后,當事人特送去錦旗,對調解員的幫助表示感謝。
一直以來,該院將堅持以“楓橋式人民法庭”創(chuàng)建為抓手,繼續(xù)秉持“如我在訴”理念,充分發(fā)揮審判職能作用,高效妥善化解每一起涉土地糾紛,從田間地頭走進百姓心頭,為農民群眾的生產生活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