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吉林新聞3月7日電 (譚偉旗 李欣悅)近日,柳河縣人民法院中心法庭對逾期舉證的當事人作出罰款的決定,這是今年該院對逾期舉證行為開出的首份罰單。
據悉,該院中心法庭法官在審理一起化肥買賣合同糾紛案中,在舉證期限屆滿且庭審結束后,原告當事人劉某提出有新的證據提交,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經審理查明逾期原因不屬于確有困難無法提供證據,也沒有其他正當理由,屬于逾期提供證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guī)定,“當事人逾期提供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說明理由;拒不說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據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納該證據,或者采納該證據但予以訓誡、罰款!备鶕景笇嶋H情況決定采納原告逾期提供的證據并依法對劉某作出罰款決定。
法官說介紹,誠實信用是民事訴訟的重要原則。在訴訟過程中,當事人對于自己的訴求和主張均負有舉證義務,應當依法全面、正確誠實地提供證據。
法官提醒,當事人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逾期提供關鍵證據,嚴重違反誠實信用訴訟原則,不僅會導致訴訟拖延,增加對方當事人的訴訟成本,造成司法資源的浪費,還會影響民事訴訟的公正與效率,損害司法權威。(完)
(來源:中新網吉林)
(編輯: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