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汽開法院/供圖
中新網吉林新聞2月22日電 (譚偉旗 徐開顏)近日,長春汽開法院官方公眾號發(fā)布消息介紹,為充分發(fā)揮庭前會議在查明案件事實、提高庭審效率方面的重要作用,今年以來,該院行政審判團隊著重加大“庭前會議”召開力度,探索通過“庭前會議”促進行政爭議的實質性化解,在提高辦案效率的同時,努力提高辦案效益和群眾司法滿意度。
行政案件庭前會議是指人民法院對受理的行政訴訟案件,在開庭審理前,依職權或者依當事人的申請,由法官或法官助理組織當事人就案件事實舉證、質證、確定無爭議事實,并進行協(xié)調化解,為開庭審理做準備的預備性程序。
該院公眾號介紹,庭前會議適用范圍有:案情重大、復雜,證據材料較多的案件;具有較大社會影響或較為敏感,需要協(xié)調有關開庭事宜的案件;其他需要召開庭前會議的案件。
庭前會議明確告知訴訟參與人主要權利、義務,通過展示證據,闡述己方觀點,有助于明確案件事實和爭議焦點。在法官和法官助理的主持下,可以幫助當事人自行和解或達成調解協(xié)議。
今年以來,該院行政審判團隊針對強制拆除房屋或者設施等案由的四件疑難復雜案件召開庭前會議,行政機關負責人均到庭參加。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發(fā)聲,對群眾訴求予以充分尊重,保障庭前會議高質量召開。
該院通過用好用足“庭前會議”這一機制,將案情復雜且證據材料較多的行政爭議案件審理時長較以往縮短了近30%,群眾的司法感受有了切實提升。
今后,該院將不斷完善“庭前會議”規(guī)程,積極為群眾和行政機關搭建起“連心橋”,不斷探索復雜行政爭議的實質性化解路徑,努力為法治政府建設貢獻力量。(完)
(來源:中新網吉林)
(編輯:王思博)